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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御览·资产部·卷八

李昉

原文

○屠

《周礼·地官下》曰:凡屠,敛其皮角筋骨,入于王府。(以当税给作器物也。)

《史记》曰:魏公子毋忌,请朱亥夺晋鄙军,亥笑曰:"臣乃市井鼓刀屠者,公子亲数存之。所以不报谢者,小礼无所用。今乃臣效命之秋也。"

又曰:淮阴屠中少年有侮韩信者,曰:"汝虽长大,好带刀剑,中情怯耳!"

又曰:樊哙,少以屠狗为事。

《东观汉记》曰:闵仲叔客居安邑者,老病家贫,不能买肉,日买一片猪肝,屠者不肯为断。

王隐《晋书》曰:愍怀太子令人屠肉,自己分齐,手揣轻重,斤两不差。公曰:"其母本屠家女。"

《齐书》曰:王敬则少时屠狗,商贩遍於三吴。后为吴兴太守,入乌程,从市过,见屠肉枅,叹曰:"是我少时在此作也!"召故人饮酒,说平生,不以屑也。

萧子显《齐书》曰:帝於芳乐苑立市,太官每旦进酒肉杂肴,使宫人屠酤。

《周书》曰:太祖常游上党,有市屠壮健,众多畏惮。太祖气凌之,尝醉,命屠进几割肉,小不如意叱之。屠坦其腹,谓太祖曰:"尔豪则刺我。"太祖即剚其腹。市人骇观,执之属吏,李继韬惜而逸之。

《孔丛子》曰:子高谓齐王曰:"昔臣尝行临淄市,见屠商焉,身修八尺,须髯如戟,市易之男女未有敬之者,无德故也。"

《庄子》曰:楚昭王谓司马子綦曰:"屠羊说居处卑贱,陈义甚高,子为我延之以三旌之位。"说曰:"夫三旌之位,吾知其贵於屠羊之肆;万锺之禄,我知其富於屠羊之利。然岂可贪爵禄,使吾君有妄施之名。愿复反吾屠羊之肆。"遂不受也。

又曰:朱泙漫学屠龙於支离益,单千金之家,技成而无所用。

《尉缭子》曰:太公望行年七十,屠牛朝歌。

《尸子》曰:屠者割肉,则知牛长少。

又曰:宋人有公敛皮者,适市反,呼曰:"公敛皮。"屠者遽收其皮。

《燕丹子》曰:荆轲与武阳入秦,过阳翟。轲买肉,争轻重,屠辱轲,武阳欲击,轲止之。

《淮南子》曰:命屠而享其肉,或以酸,或以甘。齐和万方,其本一牛之体也。

又曰:屠牛坦一朝解九牛,而刃可以剃毛;庖丁为刀十九年,刃如新砥硎。(庖丁,宋人。砥,磨也。)何则?游乎众虚之门。

《贾谊书》曰:屠牛坦朝解十二牛,而芒刃不顿,剥割皆中理。

《盐铁论》曰:骐骥輓盐车,垂头於太行之坂,屠者脱之。

桓谭《新论》曰:关东鄙语曰:"人闻长安乐,出门西向笑。知肉味美,则对屠门而嚼。"(魏文帝与吴质书亦云也。)

《三辅旧事》曰:太上皇不乐关中,思慕乡里。高祖徙丰沛屠儿、酤酒、卖饼商人,立为新丰县。故一县多小人。

又曰:更始遣将军李松攻王莽。屠儿、卖饼者皆从之。屠儿杜虞手杀莽。

《凉州异物志》曰:大秦之国,断首去躯,操刀屠人。

《杜夷幽求》曰:齐宣王见屠牵羊,哀其无罪,以豕代之。

《傅咸集》曰:屠牛、酤酒,凿钱作锡,皆有损害。

○酤

《毛诗·鹿鸣·伐木》曰:有酒湑我,无酒酤我。

《论语·乡党》曰:酤酒市脯不食。

《汉书》曰:武帝天汉三年,初榷酒酤。(应劭曰:县官自榷卖酒,小民不复得酤。)

《后汉书》曰:琅琊海曲吕母,家素丰,资产数百万。乃益酿醇酒,买刀剑、衣服。少年来酤者,皆赊与之,视其乏者,辄假衣裳,不问多少。

又曰:刘宽尝坐客,遣苍头市酒。迂久,大醉而还。(迂久,犹良久也。)客不堪之,骂曰:"畜产!"宽须臾遣人视奴,疑必自杀,顾左右曰:"此人也,骂言畜产,辱孰甚焉?故吾惧其死也。"

又曰:崔寔,初,父卒,剽卖田宅,起冢茔,立碑颂。(《广雅》曰:剽,削也。音匹妙反。)葬讫,资产竭尽,因穷困,以酤酿贩鬻为业。时人多以此讥之,寔终不改。亦取足而已,不致盈馀。

《吴志》曰:潘璋,字文章,性博荡嗜酒。居贫,好赊酤。债家至门,辄言后豪当相还。

《宋书》曰:吏部尚书庾仲文,尚书中令奴酤酃酒,利其百十。

《后魏书》曰:郑羲为西兖州刺史,多所受纳,政以贿成,性又啬吝,人有榔者,不与杯酒脔肉。西门受羊、酒,东门酤卖之。

《唐书》曰:建中三年,初榷酒,天下悉令官酿。斛收直三千,米虽贱,不得减二千。委州县综领醇薄,私酿罪有差。以京师王者都,特免其榷。

又曰:元和十四年,湖州刺史李应奏:"先是,官酤酒,代百姓纳榷。岁月既久,为弊滋深。伏望许令百姓自酤,取登旧额,仍许入两税,随贯均出,依旧例折纳。轻货送上都。许榷酒钱,旧皆随两税征众户。自贞元已来,有土者竞为进奉。故上言百姓困弊,纳输不充,请置官坊酤酒以代之。既得请,则严设酒法,闾阎之人举手触禁,而官收厚利,以济其私,为害之日久矣。"及李应奏罢,议者谓宰臣能因一州之请,推为天下之法,则其弊革矣。

《韩子》曰:宋有酤酒者,升概甚平,遇客甚谨,为酒甚美,悬旗甚高,然而酒酸不售,怪其故,问所知闾长者杨青。青曰:"汝狗猛也。"曰:"狗猛也,何故不售?"曰:"人畏焉。或令孺子怀钱挈壶往酤,而狗迎龁之,酒所以酸而不售。"夫国亦有狗猛,欲道之士,怀其术而往,欲以明万乘之主臣,为狗猛迎而龁之,如此则主所以蔽,贤士所以不用也。

贾谊《新书》曰:邹穆公视民如子,及死,酤家不售酒,童子不讴歌。

《列仙传》曰:酒客者,梁市上酒家客也。作酒常美,日售万钱。有过,主人逐之,主人酒更酸败,遂至贫穷。

又曰:女凡者,陈留酤酒妇也。作酒甚美,遇仙人过饮,以素书五卷为质。久,开书,乃养性交接之术。闭房与诸少年饮酒,与宿止,行文书法,颜色更好,如二十时。仙人后过之,笑曰:"盗道无师,有翅不飞。"遂追仙人去。

曹植《乐府歌》曰:市肉取肥,酤酒取醇。交觞接杯,以致殷勤。

○卢

《汉书》曰:司马相如与卓文君驰归成都,家徒四壁立。文君久之不乐,谓长卿曰:"弟俱如临邛,(弟,但也。)从昆弟假贷,犹足以为生,何至自苦如此?"相如与俱之临邛,尽卖车骑,买酒舍,乃令文君当卢。(郭璞曰:卢,酒卢也。师古曰:卖酒之处,累土为卢,以居酒瓮,四边隆起,其一面高,形如锻卢,故名卢耳。)

又曰:霍光秉政,赵广汉事光。及薨后,广汉为京兆尹,心知微指,发长安吏,自将与俱至光子禹第,直突入其门,搜索私屠酤,椎破卢罂。

又曰:鲁匡曰:"今绝天下之酒,则无以行礼相养;放而亡限,费财伤民。请法古,令官作酒,以千五百石为率,开一卢以卖。"(如淳曰:酒家开肆得客设酒卢,故以卢名肆。臣瓒案,卢,酒瓮。)

《世说》曰:阮公邑家妇有美色,当卢酤酒。阮与王安丰常从妇饮酒,既醉,便眠其妇侧。夫始殊疑之,伺察,终无他意。

又曰:王濬冲为尚书令,着公服,乘轺车,经黄公酒卢,下,回顾谓后车客曰:"吾与嵇叔夜、阮嗣宗共酣饮於卢,竹林之游亦预其末。自嵇生、阮公亡以来,便为时所羁绁。今日视此虽近,邈若山河。"

《南史》曰:齐谢几卿性通脱,会意便行,不拘朝宪。尝预乐游苑宴,不得醉而还,因诣道边酒卢,停车褰幔,与车前三驺对饮。时观者如堵,几卿处之自若。

○肆

《周·天官》内宰之职曰:凡建国,佐后立市,设其次,置其叙,正其肆。

又《地官下》曰:肆长,各掌其肆之政令,陈其货贿,名相近者相远也,实相近者相尔也,而平正之。(尔亦近也。俱是物也,使恶者远善,善自相近。郑司农云:谓若殊、玉之属,俱各为珠,俱名为玉,而贾或百万,或数万。恐农夫愚民见欺,故别异令相远,使贾人不得杂乱以欺人。)

《左传·襄三十年》曰:伯有死於羊肆。(羊肆,市列。)子产襚之,枕之股而哭之,敛而殡诸伯有之臣在市侧者,既而葬诸斗城。

《论语》曰:百工居肆以成其事,君子学以致其道。(包曰:言百工处其肆则事成,犹君子学以致其道。)

《续汉书》曰:孝灵皇帝於后宫与人列肆贩卖,使偷盗争斗,上视以为乐。

谢承《后汉书》曰:郭秦拔申屠子龙於漆工之中,嘉许伟康於屠酤之肆。

袁山松《后汉书》曰:世祖怜盆子,赏甚厚,以为赵王郎中。后疾失明,赐荥阳均输官地以为列肆,使食税终其身。

《晋中兴征祥记》曰:烈宗世,会稽王辅政於府内园中穿池筑山,山池之间处处有肆,使婢酤酒卖肉於其中。道子将见幸,乘船至洒肆,辄携入肆,买酒肉,状如市廛,以为笑乐。

《梁书》曰:吕僧珍为南兖州刺史。从父兄子先以贩葱为业,僧珍至,乃弃业求州官。僧珍曰:"吾荷国恩重,无以报效。汝等自有常分,岂可妄求叨越?当速反葱肆耳!"

皇甫谧《高士传》曰:许邵名知人。历客舍,则知虞求贤;入帻肆,则拔楚子昭。

《晋令》曰:坐卢肆者,皆不得宿肆上。

《殷氏世传》曰:盖宽,字元祚。河南郑廉始出寒贱,未知名,君见而友之。廉父常居肆,乃就拜其父於市。众皆惊,由是显名,位至司徒。

《楚辞》曰:连蕙若以为佩,过鲍肆而失香。

张衡《西京赋》曰:彼肆人之男女,丽靡奢于许史。

繁钦《嘲应德琏文》曰:应温德云:"昔与季叔才俱到富波,饮於酒肆,日暮留宿。主人有养女,年十五,肥头赤面,形似鲜卑。偶悦之,夜与奸通,便生足下。"

《庄子》曰:曾不如早索我於枯鱼之肆!

杨子《法言》曰:好书不能要诸仲尼书肆也;(李轨注曰:卖书市也。)书不经,非书也。

《语林》曰:王仲祖少有三达,览镜自玩曰:"王开山那生此儿?"又酷贫,帽败,自以形美,乃入帽肆,就帽妪戏,乃得新帽。

○店(附)

《世说》曰:阮修,字宣子。常步行,以一百钱挂杖头,至酒店上,便独酣畅。

崔豹《古今注》曰:店,置也,以置货鬻之物。

○卖买

《周礼·地官下》曰:泉府,掌以市之征布,敛市之不售、货之滞於民用者,以其贾买之,物揭而书之,以待不时而买者。买者各从其抵,都鄙从其主,国人、郊人从其有司,然后予之。

又曰:司市,掌市之治教。以量度成贾而征(儥,买也。物有定价,则买者来也。)以质剂结信而止讼(质剂,谓两书一札而别之也。)以贾民禁伪而除诈,(以贾民为之者,知物之情伪与实诈。)以刑罚禁虣而去盗,以泉府同货而敛赊。(同者,谓民货不售则为敛而买之,民无货则贯而子之。)凡会同、师役,市司帅贾师而从,治其市政,掌其卖儥之事。(儥,买也。会同师旅必市者,大众所在,来物以备之。)质人,掌成市之货贿,人民牛马、兵器、珍异。凡卖儥者,质剂焉。大市以质,小市以剂。(郑司农曰:质剂,月平贾也。质,大贾;剂,小贾。玄谓:质剂者,为之券书藏之也。)

又曰:贾师,凡国之卖买,各帅其属而嗣掌其月。

《礼记·曲礼》曰:君子虽贫,不鬻祭器。

《左传·昭七》曰:公在乾侯。平子每岁贾马,(贾,买也。)具从者之衣履,而归之於乾侯。公执归马者,卖之,(卖其马。)乃不归马。

《史记》曰:子贡既学於仲尼,退而仕卫,鬻财於曹、鲁之间。

《战国策》曰:燕昭王见郭隗曰:"齐因孤国之乱,而袭破燕。敢问以国报仇者奈何?"对曰:"古之人君以千金求千里马者,三年不得。涓人请求之,三月得千里马,马已死,五百金买其首。反,以报君,君大怒,对曰:'死马尚市,况生马乎?'期年,千里马至者三。

《汉书》曰:汉兴,接秦之弊,诸侯并起,民失作业而大饥馑,米石五千,人相食,死者过半。高祖令人无得卖子,就食蜀汉。天下既定,民无盖藏。(苏林曰:无物可盖藏。)

又曰:卫青比年学击胡,赋税既不足以奉战士,有司请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免罪,请买赏官,名曰:"武功爵",级七十万。

又曰:桑弘羊置平准於京师,当天下委输,工官治车诸器,皆此给大农。大农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,贵到卖之,几则买之。如此富商大贾亡所矣大利。(牟,取。)

又曰:贡禹上书,欲令近臣自诸曹侍中以上家,无得私贩卖者。

又曰:中平元年,初卖官。自关内侯以下,至虎贲、羽林,入钱各有差,公千万,卿五百万。

《东观汉记》曰:光武尝与朱祐共买蜜合药,上追念之,即赐祐白密一石,问:"今忆与朕长安时共买蜜乎?"

又曰:郭舟从师长买繻入函谷关,乃慨然叹曰:"丹不乘使者车,终不出关!"

又曰:司空宋弘常受俸,得盐鼓千斛,遣诸生迎取上河,令粜之。盐贱,诸生不粜。弘怒使遣。及其贱悉粜卖,不与民争利。

谢承《后汉书》曰:灵帝数游戏於西园,令后宫彩女为客主,身为商贾。

谢承《后汉书》曰:张楷,字公超,治《严氏春秋》。家贫无以为业,尝乘驴车至县卖药,足给食者辄还乡。

王隐《晋书》曰:刘寔,字子真,平原人。少贫苦,糠饭,绳索作牛衣卖,手绳口诵。

《齐书》曰:朱文济,字敬达,吴兴人,自卖以葬母。太守谢氵龠命为儒林,不就。

又曰:吴达之,义兴人也。嫂亡,无以葬,自卖为十天客,以营冢椁。从祖弟敬夫妻荒年被略卖江北,达之有田十亩,货以赎之。

《南史》曰:会稽寒人陈氏有三女,无男。祖父母年八九十,老无所知。又笃癃病,每不安其室。遇岁饥,三女相率於西湖采菱莼,更日至市货卖,未尝亏怠,乡里称为义门。

《北史》曰:齐常景耽好经史,爱玩文词,若遇新异之书,殷勤求访,或复货买,不问价之贵贱,必以得为期。

《晏子春秋》曰:灵公好妇人丈夫饰者,国尽服之。公使禁之,曰:"女子以男饰者,裂其衣,断其带!"裂衣断带,相望不止。公问晏子,晏子曰:"公服之於内,而禁之於外,犹悬牛首於门,鬻马肉於市。"公曰:"善。"使内勿服。不环月,而国人莫服。

《韩子》曰:楚人卖珠於郑,为木兰之椟,薰以桂椒,缀以珠玉,饰以玫瑰,缉以翡翠。郑人买其椟,还其珠。可谓善卖椟,不可谓善鬻珠。

又曰:宋之富贾有监止子者,与人争买百金之璞,因佯失而毁之,负其百金,而理其毁,得千溢焉。

又曰:谚所谓"佣自卖哀而不售,士自誉辨而不信"者也。

又曰:田修教其子田章曰:"主卖官爵,臣卖知力,故曰自恃,无恃人。"

《淮南子》曰:郢人有鬻其母者,为请於买者曰:"此母老矣,幸善食之,而无多苦也。"此行大不义,而欲为小义也。

《三辅决录》曰:五门子孙,凡民之五门,今在河南西四十里。马氏兄弟五人,共居此地,作五门客舍,因以为名。主养猪卖猪,故民为之语曰:"苑中三公,钜下二卿,五门藿藿,但闻豚声。"

《三辅黄图》曰:元始四年,起明堂、辟雍,长安城南北为会市,但列槐树数百行为队,无墙屋。诸生朔望会此市,各持其郡所出货物及经书、传记、笙磬、器物相与卖买,雍容揖让,或论议槐下。

《董卓别传》曰:吕布杀卓,百姓相对欣喜抃舞,皆卖家中珠环、衣服、床榻,以买酒食,自相庆贺。长安酒肉为之踊贵。

《汉武内传》曰:帝先有玉板一枝杖,是西胡王所献,帝甚爱之。崩后,故以入椁。其年有人於扶风郡市中买得者,帝时左右侍人识之,以告有司,诘问,云:"见市中一人於巷卖之,责三十匹,即雇交直,实不识卖主姓名。"

皇甫谧《高士传》曰:毛公、薛公,皆赵人也。遭战国之乱,二人俱以处士隐於邯郸市。毛公隐为博徒,薛公隐於卖胶。

又曰:韩康,字伯休,京兆霸陵人。常采药名山,卖於长安市,口不二价,三十馀年。时女子从买药,康守价不与,女子怒曰:"是韩伯休耶!乃不二价!"康叹曰:"我本避名,今小女子皆知,有何用药为?"乃遁霸陵山中。

《搜神记》曰:南阳宗定伯,少年夜行,逢鬼。鬼问:"为谁?"定伯欺云:"我亦鬼。"遂共为侣赴宛。行极困,相担。问鬼曰:"畏何物?"曰:"惟不喜人唾。"欲至宛,但担鬼著酒瓮上,径诣宛市,鬼化为羊。恐其变,并唾之。卖得钱千五百。

《晋后记》曰:成都王围京邑,城中鱼肉无出,营巷卖死驴马肉,杂死人肉卖之。

车频《秦书》曰:王猛攻邺,慕容评拒猛,而恒卖水与军人,众思为乱,猛因得败之。

周景式《庐山记》曰:山有康皇庙,庙有铜马一枚,道士丁玄真取掷置涧中,经宿复还。丁乃卖与远村人,买者尽病,即送还,悉愈。

《列仙传》曰:安期生,琅琊阜乡人,卖药海边。秦始皇请见,与语三日三夜,赐金璧数千万。

《风俗通》曰:夜籴。俗说市买者,当清旦而行,日中交易所有,夕时便罢无人也。今乃夜籴谷,明痴騃不足也。凡靳不敏惠者曰夜籴。

《傅子》曰:灵帝榜门卖官,崔烈入钱五百万取司徒。

《语林》曰:苏峻新平,帑藏空,犹馀数千端粗练。王公谓诸公曰:"国家凋弊,贡御不至。但恐卖练不售,吾当与诸贤各制练服之。"数日间卖遂大售,端至一金。

应璩《新诗》曰:太官有馀厨,大小无不卖。岂徒脯与糗?醯醢及盐鼓。

刘超《让表》曰:臣家理应用一纯色牛,连市,素不如意。外厩猥牛中,牛色有任用者,臣有正陌三万钱、五匹布,乞以买此牛。诏曰:"监此不足卖与,宜便赐之。然义与前后辞让,不妄受一赐,今亦必复不受,可听如所启。"

○驵侩

《说文》曰:驵,马侩也。

《汉书》曰:子贷金钱千贯,节驵侩。(孟康曰:节,节物贵贱也。谓除估侩,其节利比於千乘之家。师古曰:侩者,会合二家易者。驵者,其首辛也。驵,音子即切;侩,音贡外切。)

《后汉书》曰:吴汉,字子颜,家贫,给事县为亭长。王莽末,以宾客犯法,乃亡命至渔阳。资用乏,以贩马为业。

《续汉书》曰:平原王君公以明道,深晓阴阳,怀德灭行,和光同尘,不为皎皎之操。王莽世,退身侩牛自给,有似蜀之严君平。

《搜神记》曰:羊公,字雍伯,洛阳人,本以侩卖为业。性笃孝,父母终,葬无终山,遂字焉。

《晋令》曰:侩卖者,皆当着巾,白帖额,题所侩卖者及姓名,一足着白履,一足着黑履。

《淮南子》曰:段干木,晋国之大驵,(许慎注曰:驵,市侩也。)而为文侯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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