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证物分析而得出的关于案件的证据。
英material evidence;
法律名词。对查明案件事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痕迹等。
引《人民日报》1979.7.21:“某一个物品成了案件的物证,是因为它的存在、所处的位置和自己的形状、特性、特殊标志等外部特征,能够反映一定的案情,可以根据它来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。”
法律上具有证据作用的物品。
例如:「人证、物证俱在,你还有什么话说?」
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。其特点是以物品的外部特征、物质属性以及它所处的位置,来反映一定的案件事实。例如犯罪使用的工具,犯罪时遗留的各种痕迹(血迹、指纹等),查获的赃款赃物以及其他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