緝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 康熙筆画:15画,部外筆画:9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七入切,音葺。《說文》績也。《釋名》緝下橫縫,緝其下也。《儀禮·喪服》斬者何,不緝也。
又《玉篇》續也。《詩·大雅》授几有緝御。《箋》緝,猶續也。
又緝熙,光也。《詩·大雅》於緝熙敬止。
又《集韻》卽入切,音㗱。緝緝,口舌聲。《詩·小雅》緝緝翩翩。
緝【卷十三】【糸部】
績也。从糸咠聲。七入切
(緝)績也。自緝篆至絣篆皆說麻事。麻事與蠶事相似。故亦从糸。凡麻枲先分其莖與皮曰木。因而漚之。取所漚之麻而林之。林之爲言微也。微纖爲功、析其皮如絲。而撚之、而之、而續之、而後爲縷。是曰績。亦曰緝。亦絫言緝績。孟子曰。妻辟纑。趙注曰。緝績其麻曰辟。按辟與擘肌分理之擘同。謂始於析麻皮爲絲也。引申之、用縷以縫衣亦爲緝。如禮經云斬者不緝也者緝也是也。又引申之爲積厚流光之偁。大雅傳曰緝光明也是也。从糸。咠聲。七入切。七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