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我看和卖身契差不了多少!甚至比卖身契还厉害……要他承认她爷爷是自杀,证明她爷爷的死和日本特务机关没关系!这不是强奸民意吗?
2.转让就是送,这是人情往来,不管是转让仆役婢女还是田地屋舍,直接给身契田契就好,本不必立什么文字。
3.多半签的是终身契,等于是卖身给了陈家,陈越如今已是十八岁,到了男大当婚的年纪。
4.没想到当他和白家签订下为期十年的包身契之后,在念书之余,还额外得到了每月5角钱的补助!这可给李家救了急了。
5.但是,他绝对不笨,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不可能小小年纪在燕京底层一个人混到现在,憨豆先生都不行!艾菲特满意地拿着手上那张“卖身契”。
6.这是件很严肃的事儿,要签一个协议,上面写道,徒弟“天灾病业,车前马后,投河觅井,为师概不负责……”可以说是一张“卖身契”。
7.韩凡做讨厌生意上的败笔,哪怕是印错房门号都不行,一个小小的漏洞会让你签一份卖身契。
8.卖身契展开一看,原来李娇儿却是老鸨子在某荒年向逃难的人家买的,签的是永不赎取的死契,上面手指印俱全,买的价钱只不过是五贯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