阎长言(1165—1215)字子秀,号复轩;初名咏,避卫绍王讳,改名长言;山东高唐人(今山东长清)。于金朝承安五年(1200年),擢词赋科进士第一授状元,阎长言中第后留翰林院任职十年,应奉翰林文学,有“气节豪迈,文字一流”之誉,后任河南府治中,被召还朝,以道梗不得前,卒于亳州,其工词赋,性豪放,他门生众多,如金正大年间(1224~1231)进士康哗、翰林学士阎复和康壁均为其门生。他们4人都是金、元时期较为著名的人物,世人并称“二阎二康”,著有《复轩集》。
冯延登(1175年—1233年),字子骏,号横溪翁,吉州(今山西吉县)人。金章宗承安二年(1197年)中进士。贞祐二年(1213年),担任河中府判官、兼任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。兴定五年(1221年),进入国史院担任编修官,任太常博士。元光二年(1223年),管理登闻鼓院,兼任翰林修撰。在正大八年(1232年),与元议和时被监押,天兴元年(1232年)被释放,任祭酒,后又任吏、礼二部侍郎。天兴二年(1233年),汴梁被元军围困,冯延登出逃时被元军抓获,投井自杀,卒年五十八岁。
(1162—1240)金真定人,字叔献,别字天粹。章宗承安二年经义进士。调莒州军事判官。宣宗时,累官大理丞,与台官行关中,劾奏奸赃之尤者十数人。总帅牙吾搭违制纵掠,璧承诏查办,驰入营中,夺其军。累官集庆军节度使。致仕。金亡后家居,卒年七十九。
(1185—约1231)金弘州襄阴人,字之纯。初工词赋,后治经义。章宗承安二年经义进士。两次上疏,策宋金战争胜负,后多如所料。荐入翰林。宣宗时,不受权相术虎高琪荐擢,以母老为辞,官至京兆府判官。学术文章为后进所宗。中年即无仕进意,旋即归隐,日与禅僧士子游,以文酒为事。虽沉醉,亦未尝废著书。有《中庸集解》、《鸣道集解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