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浣溪沙·红日已高三丈透

[五代]:李煜

红日已高三丈透,金炉次第添香兽。红锦地衣随步皱。

佳人舞点金钗溜,酒恶时拈花蕊嗅。别殿遥闻箫鼓奏。


“浣溪沙·红日已高三丈透”译文及注释

译文

红红的太阳已经升到最高处了,透过帘幕照进宫内,可从昨夜便开始的舞乐狂欢还没结束,宫女们鱼贯而入,挨个儿将金炉里快要燃尽的檀香,重新添加上,她们训练有素而又轻盈的莲步,是不会把那些铺设在地上的红色锦缎弄皱的。

那是一位漂亮美丽的舞者,还在酣舞不止,脚步都有些不稳了,那发髻的金钗儿都倾斜着,还在来回摆动。怪不得她有点脚步不稳,一定昨夜喝了太多的酒,这会儿酒劲儿还没过呢。她时不时拈起花儿来嗅嗅,是为了想让花的香味使自己清醒一下,她那卧鱼嗅花的身段,真美。跟贵妃娘娘醉酒时是一样的,你看,她还在静听其他宫殿里隐隐约约传来的箫鼓奏乐的声音。

注释

浣溪沙:词牌名。

红日:《诗话总龟》、《西清诗话》、《类说》、《诗人玉屑》等本中均作“帘日”。三丈透:指太阳升起已有三丈多高,这里指太阳升起的高度,是虚数,不是实数。透,透过。

金炉:《诗话总龟》中作“佳人”。金炉,铜制的香炉。次第:依次。唐刘禹锡《秋江晚泊》诗中有“暮霞千万状,宾鸿次第飞”之句。香兽:以炭屑为末,匀和香料制成各种兽形的燃料。始用于晋代羊祜,《晋书·羊祜传》有记载。

红锦地衣随步皱:红锦地衣,红色锦缎制成的地毯。地衣,古时铺在地上的纺织品,即地毯。随步皱,指金锦织成的地衣随人的舞步的移动而打皱,此用以形容舞女舞蹈时红锦地毯随着舞女旋转打皱的情形。皱,明刻本《类说》卷三十四误作“雏”。

佳人:美女,这里指善于起舞的宫女。汉司马相如《长门赋》中有句:“夫何一佳人兮,步逍遥以自虞;魂足逾佚而不反兮,形枯槁而独居?”舞点:萧本二主词作“舞急”;吕本二主词作“舞黠”;《诗话总龟》、《西清诗话》、诗人玉屑》中均作“舞彻”。舞点,按照音乐的节拍舞完了一支曲调。点,音乐的节拍。金钗溜:头上的金钗滑落了。金钗,又称金雀钗,古代妇女头饰的一种。溜,滑落。

酒恶(ě)时拈(niān)花蕊(ruǐ)嗅:酒恶,《诗话总龟》中作“酒渥”。亦称“中酒”,指喝酒至微醉。这是当时方言。宋赵令《侯鲭录》卷八中云:“金陵人谓‘中酒’曰‘酒恶’,则知李后主诗云‘酒恶时拈花蕊嗅’,用乡人语也。”拈(niān),侯本二主词、吴本二主词中均作“沾”。《扪虱新语》中作“将”。时拈,常常拈取。花蕊,这里代指花朵。嗅,闻。

别殿:古代帝王所居正殿以外的宫殿。唐王勃《春思赋》中有句:“洛阳宫城纷合沓,离房别殿花周匝。”遥闻:《西清诗话》、《类说》、《扪虱新话》中引《古今诗话》、《诗话总龟》、《诗人玉屑》作“微闻”。箫鼓:箫与鼓,泛指乐奏。南朝梁江淹《别赋》中有句:“琴羽张兮箫鼓陈,燕赵歌兮伤美人。”箫,一种竹制管乐器。古代的箫用许多竹管排在一起做成,有底;现代的箫一般只用一根竹管制成,不封底,直吹。

“浣溪沙·红日已高三丈透”鉴赏

鉴赏

此词是南唐后主李煜在江南盛时对其宫中歌舞升平景况的描写。反映了李煜早期的宫廷生活。

词的上片,是帝王奢华生活和耽于享乐的真实写照。

起言红日已高,金炉添否,是歌舞时外部环境的描写。全然是一副官贵闲人的作派。陈善《扪虱新语》卷七:“帝王文章。自有一般富贵气象。”此不虚言。据史书记载后主宫中非常官丽堂皇。如《五国故事》中说李煜:“尝于宫中以销金罗幕其壁,以白银钉瑇瑁而押之。又以绿钢刷隔眼,糊以红罗,种梅花于其外。又以花间设画小本亭子,才容二人。煜与爱姬周氏对酌于其中,如是数处。”又,宋·陶谷《清异录》卷上记载:“李后主每春盛时,梁栋窗壁柱拱阶砌,并作隔简密插杂花,榜曰锦洞天。”其宫中焚香之器名目繁多,奢华之极。但作者在此词只用此两句巧妙地描写作者金碧辉煌、雍容华贵的生活画面。“三丈透”言为时不早,其慵懒轻松的情态仿佛想见。“金炉”、“香兽”等已并非—般人家轻易置得。又何况是“次第添”。其中可料知歌舞进行已久,排场亦大。但主人对这些花销用度并不吝惜。通宵达旦的歌舞,奢丽浮华的器具,放浪不拘的宫廷生活,在作者眼里是那样的和谐自然。这也就自然地引入下片。

下片的首句承上片而来,写作者眼中佳人的舞姿,发散钗落,可以同上片首句对应看到,歌舞一直未休,可能是夜以继日的。词人非常细心地捕捉到了歌舞场景中的两个细节“地衣皱”、“金钗溜”。随着飞速旋转的舞步红锦织成的地毯打起皱来,舞女的金钗从发髻滑落下来。“酒恶”一句,写作者已经酒醉不支,但却仍旧以花解酒,力图继续饮宴。“拈‘字、“嗅”宇写酒醉时的娇态。微醉的她时而拈花带笑,嗅花为解,意犹木尽。尤见其酣嘻情趣、楚楚可怜。最后一句跳开的场面描写,从侧面反映这里的活动是如何的喧闹。从内容上看,词中反映的生活是空虚腐朽的,不仅在生活起居上一味地追求奢华,而且毫不顾及政事百姓,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享乐安逸当中。同时,作者在词中的种种作态对其本人来说,作者始终是抱着一种自得的、欣赏的态度的,作者的自我陶醉的心情甚至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得到说明——作者大概乐于或希望别人知道作者的这种生活,所以要使“别殿遥闻箫鼓奏”。从艺术上看,此词的结构严谨,技巧娴熟,语言华丽,喻象生动。上下两片承接自然紧密,浑然一体,场面描写细腻到位,情态表现活灵活现,如“酒恶时拈花蕊嗅”一句,贴近生活,使一个醉酒享乐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。尤其是“红日已高三丈透”句,更是被称为“绝唱”。

此词描写帝王享乐的词,艺术上的精美与内容上的腐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,同时也同作者后期的词作形成了巨大的反差。由此可见,如果不是对这种耽于奢华生活乐而不疲,恐怕李煜也不一定会成为一个亡国之君,阶下之囚。历史的警醒也许正在于此。

创作背景

《浣溪沙·红日已高三丈透》是李煜前期的作品,真实地再现了李煜前期的奢华绮丽的享乐生活。李煜写此词时,是自鸣得意的。词中所写的时间,是夜以继日地酣歌曼舞的第二天。主人公是后主李煜和宫中所有的人们。  

李煜简介

五代·李煜的简介

李煜

李煜,五代十国时南唐国君,961年-975年在位,字重光,初名从嘉,号钟隐、莲峰居士。汉族,彭城(今江苏徐州)人。南唐元宗李璟第六子,于宋建隆二年(961年)继位,史称李后主。开宝八年,宋军破南唐都城,李煜降宋,被俘至汴京,封为右千牛卫上将军、违命侯。后因作感怀故国的名词《虞美人》而被宋太宗毒死。李煜虽不通政治,但其艺术才华却非凡。精书法,善绘画,通音律,诗和文均有一定造诣,尤以词的成就最高。千古杰作《虞美人》、《浪淘沙》、《乌夜啼》等词。在政治上失败的李煜,却在词坛上留下了不朽的篇章,被称为“千古词帝”。

...〔► 李煜的诗(81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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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汉张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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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有问曰:“六一,何谓也?”居士曰:“吾家藏书一万卷,集录三代以来金石遗文一千卷,有琴一张,有棋一局,而常置酒一壶。”客曰:“是为五一尔,奈何?”居士曰:“以吾一翁,老于此五物之间,是岂不为六一乎?”客笑曰:“子欲逃名者乎?而屡易其号。此庄生所诮畏影而走乎日中者也;余将见子疾走大喘渴死,而名不得逃也。”居士曰:“吾因知名之不可逃,然亦知夫不必逃也;吾为此名,聊以志吾之乐尔。”客曰:“其乐如何?”居士曰:“吾之乐可胜道哉!方其得意于五物也,泰山在前而不见,疾雷破柱而不惊;虽响九奏于洞庭之野,阅大战于涿鹿之原,未足喻其乐且适也。然常患不得极吾乐于其间者,世事之为吾累者众也。其大者有二焉,轩裳珪组劳吾形于外,忧患思虑劳吾心于内,使吾形不病而已悴,心未老而先衰,尚何暇于五物哉?虽然,吾自乞其身于朝者三年矣,一日天子恻然哀之,赐其骸骨,使得与此五物偕返于田庐,庶几偿其夙愿焉。此吾之所以志也。”客复笑曰:“子知轩裳珪组之累其形,而不知五物之累其心乎?”居士曰:“不然。累于彼者已劳矣,又多忧;累于此者既佚矣,幸无患。吾其何择哉?”于是与客俱起,握手大笑曰:“置之,区区不足较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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熙宁三年九月七日,六一居士自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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