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为了表现自己是一个知书识字的民族,他们也会煞有介事地摆出一支笔。
2.小姐知书识字,老爷太太爱如珍宝。
3.盖自美洲历史开始以来,已注意于普通学校,五尺之童,无有不知书识字者,其教育之普及,盖可想见矣。
4.那……那该怎么办?她可是正经官家小姐,知书识字的,总不能叫她嫁给贩夫走卒吧?
5.的身分,却不是那干粗活的杂役,一样知书识字,能替主人招待宾客,接头公事,所以对京里官场的动态,十分熟悉。
6.这悲剧之原因,不过因为芸知书识字,因为她太爱美,至于不懂得爱美有什么罪过。
7.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,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,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,从柴米油盐,肥皂,水与太阳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。